中新網12月7日電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灣《蘋果日報》位於臺北市內湖區的總社大樓,6日下午2點發生縱火案件,主嫌是因為詐騙案被該報揭露的男子戴姓男子,下午頭戴棒球帽混入大樓後,搭著電梯直下地下2樓,在1輛汽車旁邊澆上汽油點火引燃,而這名男子在晚間已經到分局自首。
  男子戴某因涉嫌詐欺被起訴,他因不滿《蘋果日報》報道誤指他有前科還刊登照片,下午從高雄北上到報社總社大樓地下2樓停車場縱火燒車,再搭電梯逃離現場,隨後到派出所自首,他不滿地向警方表示“被起訴不代表我有罪,怎麼可以刊我照片!”
  戴男昨晚被警方移送臺北地檢署,檢察官訊後認為非現行犯且自首,無保飭回。
  該報的報導“誆修戰車 假中校詐熟女200萬”,文章內指戴有傷害前科,還刊出其大頭照,讓一早看到該篇報道的戴男心生不滿,認為自己沒有傷害前科遭到誤植,加上刊登照片造成他名譽受損,決定搭高鐵從高雄北上報複。
  戴男先到加油站買了1小桶汽油,然後戴著棒球帽,隨進出人群混進大樓。戴先搭電梯到地下2樓探勘地形,然後對停在電梯口的1輛藍色轎車尾部澆上汽油。
  不過,戴第1次要以煙蒂點燃未成功,於是再搭電梯下樓,並改用紙張點火往澆油處一丟,才成功引燃火勢,隨即搭電梯上樓逃離。戴男犯案後買了把水果刀,住進南港的旅館內自殘,後來決定到附近派出所自首。
  警方初步調查,戴男沒有傷害前科。  (原標題:台一男子不滿《蘋果日報》報道 到報社停車場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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