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北京10月24日訊 記者蔡岩紅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近日下發通知,要求加強煙花生產用國儲退役單基火藥加工和使用安全監管。嚴厲打擊非法加工、經營、使用退役單基火藥行為。
  據瞭解,近年來,部分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大量使用國儲退役單基火藥(又稱單基發射藥)生產製作微煙煙花。由於單基火藥比黑火藥發火溫度低,國儲退役單基火藥的加工、儲存、運輸和使用安全要求高。
  為此,通知要求,嚴格國儲退役單基火藥使用企業的安全管理。國儲退役單基火藥使用企業必須嚴格執行《煙花爆竹 單基火藥安全要求》,限定產品使用範圍,嚴格儲存安全條件。國儲退役單基火藥應在含水20%-30%條件下,單獨存放在1.1-2級危險品倉庫;在使用前應晾乾或曬乾,乾燥產品當日使用完畢,少量未用完的單庫存放;不應用於配製開包藥、效果藥造粒和生產過程中有較大撞擊、摩擦或擠壓的生產工藝。
  目前,退役單基火藥的唯一合法來源是國家儲備庫出庫產品,且有嚴格的審批手續。通知還要求,各地區要嚴查退役單基火藥的來源,嚴厲打擊非法加工、經營、使用退役單基火藥行為。嚴禁退役單基火藥加工企業和使用企業從非法渠道購進退役單基火藥;嚴禁任何單位未經許可擅自從事退役單基火藥加工和經營;嚴禁退役單基火藥加工企業對外銷售不合格產品;嚴禁煙花生產企業購進退役單基火藥後再進行加工粉碎(具有加工資質的企業除外)。
  相關各級安全監管局要依法從嚴查處上述非法違法行為,發現涉嫌犯罪的,及時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原標題:安監總局:嚴打非法使用退役單基火藥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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